“国航监督员”事件曝光者被判赔5万

4月1日,知名编剧李亚玲就“国航监督员”事件发布道歉声明:2019年,本人使用帐号“李亚玲”对国航监督员事件发表的系列言论,经人民法院判决,使用牛的动物形象表情包指代牛某虹,贬损了牛某虹的人格;“国航毒瘤”等言论,侵害了牛某虹的名誉权;转发使用了牛某虹在地铁上与人纠纷打电话的肖像截图,侵害了牛某虹的肖像权。法院判决本人在微博公开道歉七日,并赔偿牛某虹50000元精神抚慰金和公证费1300元,共计51300元。

此前,2019年7月13日,李亚玲在微博发文称,遇见一位自称“国航监督员”的“牛大姐”大声斥责乘客,态度极为恶劣。国航当天公开回应称,国航从未设置“监督员”岗位,也从未聘请任何外部人员担任“监督员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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